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些令,家长知道吗?
冲动少年重拾信心
“虽然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结束了,但是你人生的考验才刚刚开始,希望你向阳而生,终成栋梁!”听到不起诉决定宣布的一刻,小飞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小飞是山西省侯马市一所中学的高三学生。2021年4月的一天下午,小飞和朋友小瑞因琐事对高一学生亮亮实施了殴打行为,亮亮计划在校外找人报复小飞、小瑞。当天晚上,小飞、小瑞质问亮亮的好友小涛,亮亮是否打算报复。小涛出于义气,否认此事。从其他地方确定亮亮是有报复打算后,小飞认为小涛欺骗了自己,心生愤怒,冲动之下对小涛实施了伤害行为。经鉴定,小涛构成轻伤二级。2021年7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案移送侯马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半年考验期,他能否真心悔过
“失范少年”的背后往往是“失范家长”。通过委托社工组织对小飞开展社会调查,张丽发现,父母没有以合理的方式尽到教育引导义务,是小飞此次犯错的重要原因之一。父亲对小飞缺乏陪伴、教育手段简单粗暴、与小飞沟通缺失等问题,导致小飞性情不稳,偶尔会有些暴躁。为此,张丽向小飞父母发出了督促监护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强制要求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关爱,履行好监护职责。
侯马市检察院在充分审查案件之后,考虑到小飞犯罪时未满18周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其法定代理人对被害人小涛积极进行经济赔偿并已取得谅解,小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并有悔罪表现,基于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决定对小飞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六个月。
个性化帮教,他如何迷途知返
在每个月的定期回访中,张丽鼓励小飞重拾信心,积极备战高考。6个月的考验期里,小飞每个月都会送来信件。透过字里行间,张丽欣喜地看到小飞变得越来越阳光,有了改变自己的勇气,也有了昂扬向上的朝气和未来可期的志气。
决定不起诉,他起航迎战高考
“未成年人正值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时不能‘一诉了之’,必须坚持贯彻‘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张丽表示,“我们将继续促进和完善与专业社会力量的合作帮教机制,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健全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以检察温情播撒法治阳光,温暖迷途少年。”
(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补上家庭教育这一课
“听了你们的耐心讲解,我明白了以前对孩子确实存在疏于监护的情况,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以后一定注意改进,感谢你们的提醒。”2月22日,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对2名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向他们的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邀请妇联、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师、律师共同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优化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后,家庭教育指导师客观分析了家长们在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上存在的问题,指导家长们要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家长们一致表示,今后一定注意对待孩子的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据悉,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发出的第11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德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吕慧说,“而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教育缺失情况,暴露了父母在监护、家庭教育能力上的不足。”
在吕慧看来,检察机关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制发是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有效手段,与督促监护令相结合,让督促干预与引导帮助双向发力,将事后的被动惩治、救济,前置为主动的提示、预防,着力解决家庭监护难题,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武城县检察院依法对3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宣告。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团县委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等参与不起诉宣告仪式。该案中,3名未成年人均初中肄业,父母常年忙于生计,对其缺少关爱与管教,导致其结交社会不良青年,走上了犯罪道路。
承办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后,针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存在的监护不力问题,向他们依次制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着重从家庭教育的内涵、有效家庭沟通、培育良好家风、做好生活规划等方面,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为家长和孩子补上了缺失的“家庭教育课”。
据悉,为切实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督促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适用范围、方法措施、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等作出规定,明确了各单位分工职责。12个县市区检察院也同步与妇联、关工委会签文件,建立了全面协作机制。
此外,德州检察机关还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适时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指导情况进行评估,跟进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巩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成效。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立足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以更优检察职能规范家庭责任,助力家庭教育不再缺位,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充满爱的家庭氛围、充满正义的社会环境中快乐成长。”吕慧说。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谢娇 校对:黄彩霞 审核:秦栓栓
往期精彩回顾陈一新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横山检察:《校暴斗智记》之梦回水浒行
定边检察:未检小课堂——学校保护篇